关于提前做好2026级新生宿舍维修和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校产校具零星维修和管理制度》(院发2025)51号文件要求,请系部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对空宿舍和即将毕业的学生宿舍进行核查,提前做好2026级新生宿舍的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宿舍检查与损坏登记
宿舍现使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对宿舍所有资产予以清查,对损坏的公物按《校产校具零星维修和管理制度》(院发2025)51号文件执行,学生需自费项目由居住宿舍的学生承担费用,非自费项目扫码报修,规范填写。
二、维修工作安排
需自费维修的宿舍,5月30日前凭移交确认单到后勤处111室唐老师处核价,再到财务处唐倩倩老师处缴费,缴费凭据交回后勤处 111 室。
三、移交与备案流程
双方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确认《宿舍公物移交确认单》,由原宿舍班主任(辅导员)交系部宿管辅导员备案。
各系部汇总《移交宿舍总表》(备注财务缴费情况、自费维修项目清单),审核签字盖章后,5月30日前交学工处审核、后勤处备案。
后勤保卫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