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是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干部管理、人事劳资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学院党委部署,谋划推进全院组织工作。坚持党管干部,规范院管干部选育管用、考核交流与班子建设;统筹干部教育培训、党内集中专题教育,锤炼干部综合素养。从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党员发展、日常监管与支部标准化建设。负责党员干部统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承办党员干部申诉、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业务。
二、党校工作:制定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并实施;组织教学活动与教学研究;开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三、人事劳资工作:贯彻执行编制及劳动人事政策,推进内部人事分配改革。负责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聘任考核;组织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做好教职工交流调配、合同签订、入编工作;负责绩效工资总量审批、工资晋升、工资造表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异动;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牵头考勤管理,办理请销假;组织年度考核、奖惩、转正定级;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
四、教师工作部工作:统筹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将师德表现贯穿入职、评聘、考核、奖惩各环节;组织教师资格证培训及继续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晋升、评聘;审核把关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方案。
五、完成学院党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