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潇湘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的函
各有关单位:
我院是永州市唯一的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单位。根据《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和永州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工作,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高技能人才结构和我院教育资源现状,现就2011年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等级
1、培养对象
企业培训对象是生产一线从事技能操作工作的骨干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培训对象是从事相关专业实训指导教学的“双师型”教师。
2、培训等级
中级技能晋升高级技能、高级技能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三个层次。
二、培训职业(工种)
主要职业(工种)、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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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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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具钳工(装配钳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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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控车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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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控铣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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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工中心操作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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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维修电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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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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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冷设备维护工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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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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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子仪表装配工 |
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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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模具设计师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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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动画绘制员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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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服装设计定制工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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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汽车维修工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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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高级工、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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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机械产品检验工 |
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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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火工品装配工 |
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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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涂装工 |
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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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化学检验工 |
高级工 |
三、培训人员的条件
1、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职工。
2、高级技能晋升技师:取得本职业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职工。
3、中级技能晋升高级技能: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8年的在岗职工。
4、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以上荣誉称号,或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出突出贡献、企业重点推荐的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
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参加培训的参照以上条件确定。
四、培训方式
统一到潇湘技师学院培训和潇湘技师学院到各单位培训相结合,学员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补贴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原则。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企业将培训费用支付给定点培训单位。学员培训后,经鉴定合格并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与所在企业续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半年一次由企业凭相关凭证资料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享受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
1、A类职业(工种)
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设计师、车工、铣工、焊工、汽车修理工、制冷设备维护工、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仪表装配工等。
2、B类职业(工种)
动画绘制员、服装设计定制工、火工品装配工、涂装工、化学检验工、食品加工生产人员等。
六、学员所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4份。
2、毕业证或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份。
3、一寸免冠相片6张,二寸免冠相片1张。
七、学员所需填写的资料
1、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2、职业技能鉴定
(1)报考高级工需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报考技师/高级技师需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高级技师/技师)》一式三份,并按高级技师/技师申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八、时间安排
1、即日起报名,11月上旬开始培训,12月中旬鉴定。
2、联系人: 唐锴 唐良跃
联系电话 : 07468372122 13607460608 13874606476
电子邮箱:65588658@qq.com
湖南潇湘技师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